一般环境要求换风量为25~30次/小时。 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,要求换风量为30~40次/小时。 有发热设备的生产车间,要求换风量为40~50次/小时。 高温及有严重污染的生产车间,要求换风量为50~60次/小时。 在较潮湿的南方地区换气次数应适当增加,而较炎热干燥的北方地区则可适当减少换气次
机组数量计算方法:换气次数(次/小时)=室内总送风量(立方米/小时)÷室内面积(平方米)×送风口以下的高度(米) 使用机组数量=场地体积×换风次数÷机组风量 岗位送风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选配,总风量可适当减少。 |